8月21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建)发布了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其中新兴产业投资领域包括风电、光伏、氢储能、碳交易以及“交通+能源”等路衍经济类项目。
文件指出,进入运营期的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应定期预测市场前景,分析效益,对于运营期5年时间(不含建设期)内不能实现现金流平衡,或10年(不含建设期)内不能实现盈亏平衡的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协同投资发展中心提出资产处置或退出方案建议。
投资亏损超过投资总额20%(含20%)以上的,继续投资会带来更大损失或严重亏损,投资项目应申报中止、终止或退出。
当投资人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所得税后)不满足基准值时,需通过弥补施工利润的方式使其达到1.3*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视为投资可行。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有效配置资源,构建科学的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投资效益最大化,根据《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和《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1年版)》、《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项目投资是指在基础设施、产业投资等领域以特定项目为对象,直接与新建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的长期投资行为。其目的是为实现发展战略,谋取资本收益,拉动主业发展,项目投资分类如下:
(一)按投资领域分为:
1.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领域。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
2.新兴产业投资领域。重点通道铁路、港口,航道、风电、光伏、氢储能、碳交易、现代物流、通道物流、生态环保、新型建材、智慧机械、装配式建筑、资源开发及产业园运营、文旅康养、数字智慧、海洋经济、及路衍经济类(“交通+能源”、“交通+物流”、“交通+生态”、“交通+传媒”)等;
3.其他符合集团公司战略方向的投资项目。
(二)按投资形式分为:
1.经营性项目。是指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项目自身收益和资金平衡能力强、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调整机制灵活的项目。
2.准经营性项目。是指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
3.非经营性项目。是指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