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是一家外贸企业老板,欧洲客户要求你的产品必须使用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生产,并提供有效证明。于是,你和新能源发电厂商谈,对方说可以,但你必须自己从电厂拉一条输电专线到车间。这就是“点对点”绿电直连,即绿电“专列”直达,绿电纯度高且全程可溯源,问题是重资产投入,小企业“高攀不起”,新能源发电厂也不见得乐意陪小企业折腾一条专线。
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今年5月出台的688号文《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把这个规则改了:允许“专列”改“拼车”,多个企业用户可以组团共用一条线路,“团长”负责和新能源发电厂谈“团购”,大家共担成本、共享绿电。688号文还为此设计了“小时级计量溯源”等机制,确保每家企业在每个时段用了多少绿电、对应多少绿证,分得明明白白。
政策速览:扩容、降本、定规
国家层面首次定义“绿电直连”,来自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文件明确适用对象限定为“单一电力用户”,但也对“多用户直连”留了口子:“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此次688号文正是补齐了“另行规定”,把适用范围从“一对一”升级为“一对多”,绿电不再只有“专列”。
连同《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192号,以下简称“1192号文”)构建的输配电费机制,三个文件共同搭建起了我国绿电就近消纳从“能不能做”到“划不划算”再到“谁都能做”的完整阶梯。
近年来,在顶层政策驱动、技术成本断崖式下降及产业、市场等多重合力下,我国新能源装机一路狂飙,消纳压力持续加大。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3.4亿千瓦,占总装机60%,2025年光伏发电利用率、风电平均利用率分别为95%、94%。
新能源场站发愁“绿电去哪里”,出口企业则焦虑“绿电哪里来”。今年1月1日,欧盟“碳关税”正式生效,并计划2028年扩展至五金零件、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等180种下游产品,出口企业“碳焦虑”持续升温。650号文开创的点对点直连算是开了路,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提到目前已完成99个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审批。从实际看,这些项目也暴露了单用户模式使用范围偏窄等问题。
通读688号文,其核心内容可用三个关键词概述:扩容、降本、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