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公交专用充电设施规划
电动公交车运行路线和行驶里程相对固定,大中城市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200-250公里,停靠地点为首末站停车场及停保场。原则上,结合公交枢纽站、
停保场、首末站、公交专用充电站配套建设公交充电站场。新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均考虑采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考虑节约用地和建设成本角度,部分公交
充电站配置公共充电桩供社会车辆使用。
本规划依据九江市关于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规划情况,结合现状及近期建设场站的充电设施安装可行性,确定公交车辆充电设施布点选址。至2025
年,全市规划力争建设公交专用充电桩348根,至2030年力争建设达1000根。其中,中心城区2025年规划新增充电站4座、新增充电桩58根,2030年规划新
增充电站6座、新增充电桩90根。
(二)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规划
由于现状纳入用地规划的固定出租车服务站少,因此,近期出租车充电主要依靠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规划适当提高公共充电设施服务覆盖率,覆盖城区主要
出行区域,满足充电需求。考虑出租车近期需求较少,建议出租车运营主体有关单位结合现有公共停车场资源选址1-2处停车场作为出租车充电站,加快推
动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发展进程。
远景可结合新建出租车服务站设置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逐步增加充电终端,当换电模式成熟后,可在电动出租车行业进行换电模式试点。由于出租车充换
电站占地面积较大,充电比较集中,而市中心充换电场所较为紧张,结合出租车运营的实际情况,可以市郊充换电站为主,补充市中心换电网点,并配套建
设电池配送中心。按照“换电为主、快充为辅”的原则,考虑建设同时提供充电与换电服务的充换电站,换电模式服务出租车,充电模式可同时服务出租车并对
外开放。
至2025年,力争新建出租车专用停车场充电站1-2座,新建充电桩25根,至2030年力争同步实现充换电并举。
(三)市政、物流、客运等专用充电设施规划
原则上,专用车充电设施主要结合车辆所属企业、部门日常停放车辆的场所设置,可利用夜间停运或日间空闲时段进行充电,满足日常的行驶里程需要。
对于环卫、物流车、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在道路沿
途合理规划建设快充站。九江市环卫运输设备主要洒水车、清扫车、吸粪车、清运车和其他车辆约100辆,可结合停车场现状和电动车充电需求进行充电
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公安巡逻、租赁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