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导、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积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强政策协调,有效
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全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充电服务的
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打造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各类公共充电桩6000根,充电站500座,换电站3座,初步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公共领域充电服务模式和“智能有序
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至2030年,全市力争建成各类公共充电桩1.8万根,充电站1000座,换电站10座,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网络,全市
补电效率和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升。
(二)具体目标
1、服务半径
按照《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级城镇体系结构,至2030年,同步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
-一般镇”五级区域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市域中心城市主要为中央商务区、大型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按不超过1公里建设;
市域副中心城市主要为商务区、中型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按不超过2公里建设;
副县域中心城市主要为居住区、中小型商业区、工业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按不超过2.5公里建设;
重点镇主要为居住区、轻工业区、商业区,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按不超过5公里建设;
一般镇主要为农村区域,按充电设施全覆盖建设。


表3-2 各县(市、区)目标年公共充电桩发展目标
第四章 规划方案
一、总体方案
按照“自专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建立充电设施分类布局体系,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自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
配建的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
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
二、自用充电设施规划
自用充电设施主要结合住宅小区配建停车场等进行设置。考虑到电动汽车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规划采用预留与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置。对于新建项目
及既有小区改造类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配比原则。规划不作具体规划选址,通过推行充电设施配置准则及配建标准,即可控制落实该类充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