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江苏常州:开展风光氢储、风光火储、云储能、共享储能等新模式应用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31 | 3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鼓励开展无人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商业化运营等创新应用活动。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识的数字化建设和改造。

大数据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围绕“算力、数据、算法”研发与应用,构建公共算力基础设施,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供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

第六章 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组织保障)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发展目标、新能源产业培育和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推动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和责任落实,以及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财政支持)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以股权投资、财政贴息、各类奖补为主的激励型财政支持机制。

第三十七条(咨询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家咨询机制,为本市新能源城市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八条(政务服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能耗指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立项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审核等方面优先保障新能源产业发展。

加强新能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

第三十九条(合规指导) 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能源企业合规行政指导,制定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处罚指南,推动建立常州市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和新能源产业仲裁机构,开展企业合规师培养培训及人员能力验证工作。

第四十条(知识产权) 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实施知识产权强链工程,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推动新能源领域专利导航,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完善新能源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支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进涉外维权,指导新能源企业解决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宣传推广)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新能源领域的国内外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持续举办有影响力的产业盛会、科技盛会、交易盛会,打造常州世界新能源博览会品牌,搭建新能源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四十二条(审慎监管) 市、县级市(区)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新能源产业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新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