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普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完善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坚持“按需建设、适度超前、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建设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支持充换电设施合理布点。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推进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深化应用。加快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和智能运行维护巡检系统建设,打造智慧能源大数据中心,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风电、储能等并网接入的需要。
培育发展智慧能源新型业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先进市场理念和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增强能源供给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智慧能源体系。鼓励支持智能电网、智能微网、电动汽车以及大规模储能等各种技术发展应用,推动分布式能源广泛利用,加快完善社会广泛参与的分布式能源网络体系,形成一个包括生产消费输送各个环节可以完全互动的领域,实现能源的增值服务。
加快完善供电服务体系。致力打造电源和安全高效的输变电配电网。加快主电网和配电网项目建设,开展配电网升级改造,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低压线路,逐步完善电网高压网架结构,解决变电站重载问题。打造保底电网,有效降低极端事故对地区负荷的影响。提高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建设和完善城乡电网骨干主网架,加快完善高中压配电网,加快数字电网建设;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移动数据中心等项目用电;加快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普宁电网防御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详情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普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普宁市高度重视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保障作用,能源发展呈现供需平稳有序、结构不断优化、质效持续提升的良好态势。“十四五”时期是汕潮揭区域经济一体化、揭阳市打造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关键期,也是普宁市建设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的重要时期,普宁市应借此契机,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现状,加强全局谋划,科学编制能源专项规划,有效促进全市能源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能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