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方案》,要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构建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2023年4月,九江市发改委、九江市财政
局发布《九江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实施细则》(九发改能源字〔2023〕160号)。
基于国家、省和市宏观政策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
业快速、健康发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紧紧围绕实现“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
”奋斗目标、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发展战略,超前布局全市充电设施网络,打造便捷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覆盖九江市行政区划范围,其中,规划重点地区为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城市建成区和总体规划确
定的规划建设区;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为一般地区,包括湖口县、武宁县、瑞昌市、共青城市、修水县、彭泽县、庐山市、都昌县、永修县、德安县。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加速推广阶段:2023—2025年;
全域覆盖阶段:2026—2030年。
四、规划依据
(一)相关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
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二)相关规范、标准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技术要求》(GB/T 29781-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 51077-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 51077-2015);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8);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