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化。制定《乌鲁木齐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涵盖国企改革的七个方面36项工作,建立任务分工台账,不断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改革方案,重点推进乌房集团恒信民生建筑安装公司和城投集团停车场管理公司两家列入自治区试点名单的企业进行混改,结合实际推进集团公司层面的混改工作。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分类,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目标多元、定位不清、监督管理不强等问题,促进企业改革转型。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12.87万人,涉及企业352户,完成率100%;完成中央、自治区及我市三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涉及户数21.01万户,资金14.29亿元,完成率100%;完成涉及我市各部门(单位)所属的71户企业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实现有效的政企、政资分开。全面实施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效提升。五年来,市属国有企业持续聚焦民生保障,强化政治担当,以优质便捷公共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为首要标准,承担全市约95%的城区供水、85%的污水处理、80%的供气保障、57%的公共交通运载量、全部的轨道交通及30%以上的供热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先后选派千余名志愿者赴全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筹集18.98亿元应急资金,用于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及集中医学观察点建设任务;整合全市16家二、三级医疗机构为市民提供在线诊疗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全市水、暖、气等民生需求,承担机场、高铁站等交通枢纽的应急运输任务;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累计减免金额1.82亿元,惠及3671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累计减免罚息及各类费用1.5亿元;承担我市“十三五”期间重要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棚户区改造5905套(户)、81.46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8.7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56万套(户)、累计投入资金43.47亿元;累计划转12.29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彰显了国企的责任担当。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投入4,550万元用于建设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英阿瓦提村果蔬种植产业园区,建成大棚85座,解决当地就业680人次,发放务工酬劳89.4万元,有效促进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