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件提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加快公交枢纽站规划建设。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商业区、高校园区等重点区域时,应根据规划人口聚集规模和空间分布,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候乘设施,灵活设置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停靠站点。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绿色装备技术应用。稳步提高城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支持氢能源公交车示范应用。加快公交车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积极推动“碳普惠、碳积分”工作,制定绿色低碳出行等方法学,积极探索城市公共交通“碳普惠、碳积分”应用场景,开拓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积极激励和引导低碳绿色出行。
详情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目标,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推动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强的运输服务保障。
到2025年,全省建成4个以上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中小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城市公交进场率达到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不低于80%,全省公交专用道总里程提升20%,城市轨道交通车站1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率不低于90%,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20%,设区的市100%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到2027年,全面建成安全便捷、高效顺畅、绿色低碳的多模式、一体化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条件。
1.发挥规划先导作用。建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TOD)模式,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适度超前编制城乡公共交通规划,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以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补充,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综合运输体系,推进城市与城际、城乡公交的协调发展。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布局、结构和用地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根据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做好用地控制和预留。强化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场站、大型客流集散场所配套公共交通设施等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