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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开始申报:直流桩补助400元/kWh、交流桩200元/kWh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8-11 | 28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六、系统比对。涉企奖补资金信息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防止企业重复申报现象发生,并

将财政涉企系统比对情况上报至市经信局。

六、兑付清算。市经信局研究提出资金兑付方案,经市财政局对县市区、开发区分担情况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由市经信局将市级承担部分的资金拨付至惠企超市,县市区、开发区承担部分的资金由市财政局代垫至惠企超市,后期由市财政局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进行清算。

第三部分监督管理

一、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二、相关事项涉及的财务审计等第三方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三、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情况、是否纳入政策申报范围由各级经信部门核定。政策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由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门会同经信部门负责政策的绩效管理。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严肃追究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2.申报主体的资金申请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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