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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新型储能行动方案:补助最高500万!2027年装机力争6GW!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11 | 23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7月7日,广东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到新型储能装机2025年力争达到3GW、2027年力争达6GW,而且对储能项目和储能制造业将给予补贴,文件有效期3年。

《行动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储能电池产能力争达到110GWh,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储能电池产能力争达到160GWh,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600万千瓦。

《行动方案》提出,对纳入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的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前沿新型储能应用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事后补助,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

文件鼓励建设多元化新型储能项目。推动火电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与电源侧储能有机融合,结合变电站站址和输电走廊资源布局电网侧储能,在“3+7”工业园区、数据中心和重点用电大户等多元场景推广储能应用。鼓励在农业产业园、稻谷烘干中心、冷库等农业用电重要设施配置储能。对2023年建成投产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行动方案》还提出加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对年产值10亿元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对制造业企业在本地银行申请用于增资扩产的贷款,按年利率给予不高于2%的贴息补助,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额度1-5亿元、贷款额度5亿元以上,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期限36个月。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建和扩建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参照省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政策给予叠加资助。

政策原文及解读如下: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23〕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推动惠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惠制造强市办〔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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