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支持重点企业扩产增效。对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含)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鼓励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加快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等审批,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开工投产。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用地、能耗指标由省统筹安排,对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安排,并积极争取省统筹协调。支持企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各类资金。鼓励新型储能制造业企业贷款用于在惠州的增资扩产,对制造业企业在本地银行申请用于增资扩产的贷款,按年利率给予不高于2%的贴息补助,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额度1-5亿元(不含)、贷款额度5亿元(含)以上,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贴息按年支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若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的贴息补助,则计入政府贷款贴息额度。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费用)10亿元(含)以上的新建和扩建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参照省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政策给予叠加资助。企业同一项目,仅享受贷款贴息补贴和固定资产投资叠加资助的其中一项。对列入广东省新型储能产业重点项目,或列入省“链主”企业、骨干企业新建扩建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重大项目,不仅限于以上支持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在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贡献奖励、人才政策、产业基金、代建厂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六)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在产业空间、技术改造、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加强保障,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新型储能企业。探索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新型储能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会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联合成立新型储能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新型储能领域初创型及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鼓励企业加大采购使用强链清单内产品,对单笔采购额超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补贴。
(七)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充分发挥亿纬锂能、德赛电池等“链主”企业以商招商,推动在“3+7”工业园区产业用地导图中增设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储能产业链招商图谱、路线图,细化招商目标企业清单,面向储能材料、储能核心设备、储能系统集成和电源管理系统、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新型储能产业链招商数据库,开展以链招商、以侨招商、靶向招商。积极参与广交会、进博会、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经贸活动平台,吸引优质新型储能项目在惠州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