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八)加快新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建设。围绕解决新型储能电站在不同应用场景的收益机制、投资模式、政策导向等方面的难点堵点,加快试点项目建设。开展单一大工业用户试点,探索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实现清洁能源资源最大化利用;开展集中式用户侧共享储能试点,探索储能电站“集中建设、收益共享”模式,试行V2G车网互动、智能移动充电等新模式;开展电源侧“零碳生态园”储能试点,探索本地企业新技术应用、绿电交易和乡村振兴相结合模式;开展电网侧储能试点,探索多种收益共存的模式;开展充电侧“光储快充”试点,探索运用大功率直流快充解决高速路“里程焦虑”和充电难的问题。
(九)加大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支持力度。打造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支持各类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建设国家或省级储能示范项目,对纳入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的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前沿新型储能应用项目,在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事后补助,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
(十)鼓励建设多元化新型储能项目。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优势,以储能多场景应用助推储能产业与新型电力系统互促发展。加快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规划研究,结合惠州打造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有序推动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合理配置电网侧储能项目布局、引导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多元化发展、逐步推广充电侧储能项目,以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火电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与电源侧储能有机融合,结合变电站站址和输电走廊资源布局电网侧储能,在“3+7”工业园区、数据中心和重点用电大户等多元场景推广储能应用。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在农村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站;鼓励在农业产业园、稻谷烘干中心、冷库等农业用电重要设施配置储能。对2023年建成投产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除国家、省示范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十一)支持本市企业项目组团参与海内外项目建设。支持我市新型储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顺应欧洲、北美、东南亚、非洲等市场需求,提升我市储能产品设计兼容性和经济性,积极拓展海外应用,持续扩大国际市场贸易份额。支持我市企业与全省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团出海,推动我市储能产品、技术、品牌、服务走出去,加速融入“广东总部+海外基地+全球网络”广东储能产业全球化经营格局。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