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严控新建或扩建数据中心项目准入,落实数据中心、5G基站提质增效要求,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缩短设备更新周期、应用新型低耗设备等手段加大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挖潜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数据中心投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整合关停现有小散低效数据中心,实行数据中心机架数量等量或减量替代。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新建数据中心总体电能使用效率(PUE)不高于1.3。
(四)城乡建设领域降碳行动
16.推动城市绿色更新。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统筹引导作用,高定位、高标准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及公共活动关系。实施“南融、北接、东拓、西连”的城市发展战略,构建“中心引领、廊道支撑、片区协同、节点开花”的城市空间格局。全力推进镇村工业集聚区绿色改造,支持条件成熟区域推进旧村连片更新,严查严控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净水蓄水能力和整体韧性。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协调,减少市政工程重复建设和施工。
17.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对超高超大公共建筑项目,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项评估制度。探索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逐步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开展建筑能源分项计量改造及能源审计工作,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考核。完善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5%和6%。
18.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的应用。推动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作出示范应用。鼓励建设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