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测考核。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建立碳排放统计监测联动机制,定期形成相关行业领域碳排总量、碳排强度的数据分析。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现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目标的镇街(园区)给予用能、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支撑。对未完成目标的镇街(园区)和部门实行通报和约谈问责。
(四)加强能力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工作领导干部的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五)做好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各种资金来源,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