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到,本次总体目标: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形成"四个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示)的服务模式。
本次分阶段目标:探索阶段(2023年5月-2023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推广阶段(2023年9月-2024年5月):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统建统服”试点项目申报条件为,鼓励优先选取既有居住区中“私人自用桩随车配建比不足40%、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区域为首批示范项目。申报项目需在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新建或改扩建完成并投用。
详情如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管发〔2023〕9号)
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现将《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居民"充电难"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关于"鼓励居住区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的要求,以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问题,保障新能源汽车基本充电需求,提升公共充电服务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