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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系统适应电动汽车发展的认识与建议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6-06 | 2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爆发式增长态势,全年产销量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公安部发布的信息,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从具体车型来看,纯电动汽车是新能源车市消费的主力,全年销量536.5万辆,同比增长81.6%;插电式混动汽车销量151.8万辆,同比增长1.5倍。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谢国兴)

图 2018—2022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和纯电动汽车保有量

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521万台,同比增加99.1%。公共充电站增量为3.7万座,保有量为11.1万座。桩车比为1:2.7,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据中汽协预测,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900万辆,同比增长3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发展愿景: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试点期为2023—2025年。《通知》明确三个主要目标:一是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二是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三是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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