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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10 | 2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5月9日,贵州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在建煤电项目建设、推进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支持煤电机组项目实施节能改造、超低排放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智能化改造升级等,支持开工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燃煤发电项目;推进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稳步发展,支持非财政性资金投资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构建新型能源系统,推动煤炭、煤电、新能源联营;支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提升绿色能源供暖制冷比例;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详情如下:

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工〔2023〕39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水平,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全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制定了《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23年4月24日

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由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管理,用于支持能源安全生产与保供,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贵州省主战略主定位相关部署要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统筹安排、重点突出、加强监管、注重绩效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能源局按照职责

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省能源局报送的材料及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并拨付资金;会同省能源局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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