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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30%、最高1000万元!广东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专项补贴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08 | 2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5月3日,广东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标准如下:

电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系统容量>3MWh,额定功率能量转化效率>90%);电力储能超级电容器系统(系统容量>2MW/10min,额定功率能量转化效率>90%

储能变流器PCS:转换效率>99%,防护等级≥IP65,电池渗透力100%

储能型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 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 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实际储能装机不小于0.5GWh储能型钠离子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0Wh/kg,且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申报主体要求以新型储能电池领域制造为主营业务,且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项目启动到完工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不超过已投入产业化费用30%的标准予以补助,此专题同一主体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详情如下: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等要求,现组织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集中力量办大事”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

二、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战略部署,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方向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在广东省内芯片代工产线流片的芯片。(方向1,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

方向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产品及相关材料。(方向2,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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