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和线路的保护,其主要职责之一是防火,相关标准和做法也比较成熟,电气火灾防护的设计和标准应结合低压配电的标准进行。
5 关于火灾自动报警各子系统的设计应用
靠性低且不利于日后的维护和按照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目前设计的项目中除了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通常还设计有:
(1)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2)防火门监控系统;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子系统。
而上述子系统如何互通互联,目前各厂家还没有提出一个成熟简单可靠的解决方案。可采用的技术方案有以下二种:
方案一:上述各子系统均自成体系,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显示和控制。图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4X505-1)就是采用上述方案。
方案二: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来完成上述功能,采用如下方式:
(1)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可以用电压继电器或中间继电器接在被监测处,若发生断电或欠电压时继电器接点转换,将接点信号接入报警系统的信号模块即可;
(2)常开防火门的控制比防火卷帘简单,应该可以按防火卷帘的控制方式,采用现场模块控制,没有必要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
(3)如果只是监控供电系统的剩余电流,电气设计时选用带剩余电流保护的断路器,将剩余电流的动作信号接入报警模块即可,可选用跳闸或只报警不跳闸的断路器,对于同时要监控剩余电流和温度的也样将可用电气火灾监控模块的信号接入报警系统模块。
总之,尽量利用现有成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和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只接受“事件”报警。
针对上述两个方案,笔者也收集了建筑电气设计行业、制造行业和研究管理部门专家的意见,他们的意见各有不同,认为各有利弊,对于方案一的弊端,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比较统一,那就是系统复杂,可管理。对于方案二,有赞成的,有不主张的和反对的。归纳如下:
不主张的意见是:
(1)理论上讲,各系统合并是可行的。但因为消防电源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等,都属于预防性的监控系统,毕竟尚未发生火灾后果,而常规火警信号及联动控制,则属于实质性的火警,即将造成火灾后果,若共用总线对火警及联动不利、可靠性降低;
(2)小型系统没问题,本身需要监控的点位不多,就防火门,电气火灾等。只要可以接入火灾报警系统,如通过开关量接入,成熟可靠,这种情况下非上各子系统,就有点冗杂了;
(3)报警系统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基本稳定了,如果再给它加点其它功能,也怕出问题,报警系统在这里的位置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