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立以屋顶光伏为主的农村新型能源供应系统,提高农村用能自给能力。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电网薄弱短板,在服务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的同时,满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需要。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提升农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能源新模式与新业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
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提高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推动物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
1.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万城镇为中心,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骨架,构建市域“三纵四横”公路网体系。建设好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万宁段,完善西部景区旅游公路、特色风景道、生态骑行道建设,做好东部滨海旅游公路与西部雨林旅游公路串联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增效。坚持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原则,消除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设施短板,加大不同运输方式运力衔接和组织协同,提高运输效率和一体化水平。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引导道路货运向网络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不断提高客、货运实载率,着力强化管理性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条件,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提高公路客运服务便捷化、多样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积极推动客运交通实现高速化、清洁化、低碳化,提升公路客运中高级客车占营运客车比例。鼓励符合农村客运特点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或客货兼用型车辆推广应用,推进农村客运车辆标准化建设。采用强制性措施与激励性政策结合的综合管理办法,引导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客车、物流配送车辆等在新增和更换时选用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严格管理车辆使用年限,加快更新老旧车辆,促进高效、节能运输车辆使用。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实施购车补贴、开展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鼓励居民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非营运交通领域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船舶“油改气”,提高船舶新能源使用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