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不搞“拉郎配”,不盲目求大求全。发挥市场作用,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监管企业中的优势企业,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重点产业链、扩大规模效益、对标一流企业优化要素配置,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与自治区国有企业以及中央企业、兵团企业、区(县)国资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跨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和投资合作。着力培育壮大工业、能源、交通旅游、信息化等领域骨干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集中度,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壮大国资国企规模实力。
第六节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准确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
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对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
二、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商业竞争类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列为自治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的公共停车场公司和恒信民生建筑安装公司先行先试。探索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有控股前提下,稳妥推进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商业竞争类)通过出资入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加快混改步伐。
三、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
充分发挥企业事前可行性研究、国资监管机构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价及督查作用,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重点关注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及时纠正并处理不规范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第七节 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
加快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尽快完成首期规模20亿元产业引导基金的募资工作,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内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有资本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方式,力争母基金规模增加至40亿元。充分发挥子基金杠杆撬动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大型企业集团、高价值客户等,争取形成总规模达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引导基金,有效发挥子基金对我市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培育、扶持和引导作用。加大我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资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现有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大国有资本金补充力度。建立常态化补充机制,通过财政注资、国有股权和经营性资产划入等方式,对注册资本金不到位的国有企业进行补充;对聚焦主责主业、优势资源突出、投向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国有企业增加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