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严重滞后,目前已成为行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数据显示,当前,县级以下公共桩总数约为22.1万个,仅占全国公共桩总数的9.45%,总体数量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当前乡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多数乡村地区的电动车主依靠“随车桩”在附近公共场所或家中的220千伏插座进行补能就足以满足需求。在行驶半径相对确定的情况下,即便是长期使用私桩慢充也不会影响用车体验,导致公共充电桩很难扩展市场,甚至日常运维都难以保障。
即便是经济发展及新能源车渗透率均位居全国前列的浙江省,其公共充电桩建设同样高度集中在城市和高速沿线,市场分布不平衡十分明显。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浙江省累计建成各类充换电站9691座、充电桩93320个,总量均列全国第三,但乡村地区充电桩保有量约1.3万个,仅占全省总量比重14%,相较于浙江农村26.6%的人口占比,存在明显差距。
为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满足4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其中建设公共充电桩12万个,乡村不少于2万个,全面发力打造全省域畅行无忧、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全场景丰富多彩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浙江模式”。
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模式
(一)运营主体多样化
一般来说,充电设施从建设到运营涉及充电设备制造商、充电建设运营商、整体解决方案商等多个主体。为提升盈利能力、拓展业务范围,近年来,处于产业链单一环节的企业多将业务范围向上下游延伸,通过建设品牌生态圈,突破发展局限,并形成更多商业运营模式。
经过多年探索,当前,我国充电设施商业运营逐渐形成三种相对成熟的发展模式,分别为充电运营商主导、车企主导、第三方充电服务平台主导。
1.充电运营商主导模式
运营商模式是由充电运营商自主完成充电桩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并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的运营管理模式,是当前国内市场的主流模式。其主要类型为公用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代表企业有特来电、国家电网、星星充电、依威能源等。
充电设施建设属于重资产运营,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运营实力等提出了较高要求。一般来说,充电运营商的资本实力要相对雄厚,能够负担得起场地、充电设备等前期大规模投资。同时,运营商需要对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进行整合,并协同参与充电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速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