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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江门又出利好!广东7市28则储能政策打造储能高地!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0-07 | 45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到2025年,储能电池产能力争达到110GWh,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储能电池产能力争达到160GWh,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600万千瓦。

对纳入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的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前沿新型储能应用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事后补助,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对年产值10亿元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拟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工商业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装机容量给予项目业主最高100元/kWh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聚焦多元化技术路线,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以及压缩空气、飞轮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以及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商业模式创新试点示范。

针对上述试点示范项目,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新型储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按照储能设施实际投入金额给予项目业主最高10%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

三年内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非居民储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00万元及以上,按照建成项目装机容量给予投资方一定的补贴,每个投资方最高补贴150万元。

鼓励储能项目在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领域布局,对备案且已投运的项目,按总容量给予补贴,最高可达25万元。

对储能电芯模组和储能系统集成生产制造业企业,企业主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储能元器件、工艺装备、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产品生产制造业企业,企业主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规模不小于4MWh的用户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0.3元/kWh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当新型储能企业增资扩产取得东莞当地银行贷款时,将根据利息金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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