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精准制定支持措施,强化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进一步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打造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场景,加强典型引导,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3年9月2日由省政府办公厅以冀政办字〔2023〕113号文件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若干措施》
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1条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针对民间投资不敢投、不会投、不能投问题,提出了17条工作措施。倪岳峰书记、王正谱省长在听取我省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汇报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围绕进一步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空间,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全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若干措施》出台,对于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通过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绿色低碳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等九个领域项目建设,以及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并对相关领域进行行业细分,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和空间。第二部分,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通过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内生发展动力。第三部分,完善民间投资保障机制。通过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大民间投资要素保障,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引导,落实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和融资成本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第四部分,大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通过持续破除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招标等领域壁垒,深入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引导民间投资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营商环境。第五部分,强化各项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目标,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