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明确,发展目标:
1.新能源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50000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量超30000辆。
2.基本实现公交电动化。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基本实现新能源公交车的规模化运营。
3.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到2025年,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协调、充换结合,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原则,构建覆盖全市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力争车桩比达到2∶1。
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工信规〔2022〕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新汽工办〔2022〕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新汽工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引导创新商业模式,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加快培育市场,促进产需互促,建设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体验感,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推动我市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昆山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切实加强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引导作用,加大推广力度,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产业链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按市场化运作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形成。
2.坚持示范运营、重点突破原则。紧抓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示范推广为重要抓手,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物流快递等行业率先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引进、完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3.坚持统筹规划、基础先行原则。立足于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换)电需求,坚持基础设施适度先行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形成协调统一的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