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电力局
3.加快城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个人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愿装尽装,纳入改造范围且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到2025年,累计完成100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电力局
4.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依托居民小区周边既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资源,化整为零解决充电基础设施资源利用不足问题,试点实施“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路边充电桩项目,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各打造3个示范项目。围绕民宿集群、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等创新打造乡村充电场景,实施一批“乡村场景+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绍兴电力局
5.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普通公路沿线、交通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站、驿站、加油站、停车点、养护道班等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到2025年,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数量达到小客车车位数量的20%,累计建成公路沿线(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桩600个以上。加快交通枢纽场站、公交首末站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公交专用充电桩1200个以上。加快加油站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加油、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到2025年,全市满足建设条件的加油站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市商务局、绍兴电力局
6.实现车—桩—网跨界融合发展。鼓励生产企业将智能有序充电、储能接口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技术等研发应用。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增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聚合响应能力,推动与电信网、交通网、电力网、车联网能量互通、信息互联,实现车网互动调节和源网荷、光储充一体化发展。在新能源丰富和电网薄弱地区优先推进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建设,探索“电助共富”模式,创建一批样板县市、乡镇和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绍兴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