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全面推进低碳规划和绿色建造
全面推进城乡低碳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结合海绵城市、森林城市、公园城市建设,提升城镇气候韧性。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积极构建生态廊道体系、拓展生态碳汇空间,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1个生态城区。在创建国家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推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引导建筑业集约化、精细化、工业化、绿色化、标准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3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包括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达比例40%以上,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邵阳县中心城区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35%以上,其他县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达比例30%以上。打造绿色宜居的低碳社区,采用高品质的绿色建材,促进居住水平高质量发展,建设城镇低碳社区试点1—2个。建立政府工程绿色采购机制,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30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达到80%,其他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光储直柔”建筑。大力开展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污水热能、储能技术、智能微网和智慧控制系统应用,在隆回、洞口、绥宁等县临江临河区域,充分利用江河优势,开展水(地)源热泵建筑应用试点。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确保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全市建筑用能电气化比例超过50%。(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标准库”,按绿色建筑新版国标要求,制定绿色建筑运行性能动态评价标准,开展绿色建筑运行阶段性能评估。稳步提升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70%,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与产品的自主研发,重点推广高性能保温隔热围护结构、智能化通风、高性能门窗、建筑遮阳等技术应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区建设,实施绿色高效采暖制冷行动。到2030年,全市建筑节能达到75%以上,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湖南省先进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