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晋城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 加强非电网直供电监管。研究制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监管机制,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组织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收费行为专项检查,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费用行为。对于产权清晰、自愿移交的转供电主体,配合用户完成“转改直”工作,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
有序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编制完成碳达峰中和行动“1+X”政策体系,探索用能权市场化交易。大力推动煤炭智能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深度利用,积极布局先进接续产能,推进建设寺河西井、亚美大宁、兰花唐安、科兴南阳等智能化矿山。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节能降耗改造,发展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煤电机组,实现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升风电规模25万千瓦、光电规模77万千瓦,提升煤层气抽采量51.5亿立方米,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晋城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晋城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推动实施营商环境3.0版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对表《国务院办公厅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和《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对标借鉴先进地区创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企业群众期盼,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创新实施营商环境3.0版改革,丰富拓展“五有套餐”,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奋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营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对标“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要素支撑保障,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