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提高旅游景区公共服务能力。制定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引导我省A级以上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和荆楚文旅名镇及周边服务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A级以上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超过30%。(牵头单位:省文旅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四、助力电车下乡,尽快补全有效覆盖的农村充电网络
(十)加密县城充电网络。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优先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公共停车场、工业园区等场所配置充电基础设施,2025年实现公共快充站“县区全覆盖”。加强居住区充电桩建设,满足居民充电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十一)补全乡村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在乡镇公共机构停车场地、大型村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人口密集区域,适度超前布局充电基础设施,稳步提升乡村充电服务覆盖率,2025年底前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配套农村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适当提高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保障群众可在家利用随车配建充电桩慢充,助推新能源汽车下乡。(牵头单位:国网省电力公司;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五、聚焦统一平台,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服务体系
(十三)建设监管服务平台。按照“省级部署,三级应用,多网融合”的架构,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突出公共服务属性,统一信息交换协议,稳步推动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数据高质量接入,尽快实现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全覆盖,保障省市县三级平台服务全覆盖。加强与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等衔接,推动电动汽车与充电网、电信网、交通网、电力网等能量互通、信息互联。不断拓展平台功能,建立健全预警、监测及管理机制,为各地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布局、企业投资建设、公众充电找桩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