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提升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1.强化州级统筹
按园区主管责任,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发展政策并结合园区发展规划制定各级园区主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清单要符合国家和省、州用地政策、环保政策、投资管理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等。飞入各级园区项目由各类园区主管部门指导各园区管委会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相关县市、园区管委会配合企业组织材料报送进入审批流程,涉及审批部门按照预审意见进行办理。
2.加强园区金融服务
设立州内各级园区发展基金。2023—2025年,通过统筹各级园区范围内省级分享税收增量部分(以2020年为基数)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由政府主导、市场化筹资等方式,设立园区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州内各级园区新增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将各级园区主导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给予项目前期经费支持,优先申请国家、省级项目资金和申报专项债券。加强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国资部门将优质资产注入各产业园区相应的主导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平台公司,提高授信评级,提升融资能力。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各级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融资担保力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每年担保新增额力争不低于全部担保新增额的10%。
3.设立各级园区项目服务专窗
在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园区服务专窗,专项服务园区项目建设和飞入园区项目建设。由各级园区管委会安排专窗服务人员,负责窗口接件、材料预审受理、咨询指导等工作,受理后对项目审批实施“保姆式”全程跟踪办理。对受托帮办代办服务的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主动提供事前招商政策咨询、事中行政审批服务,事后做好项目推进跟踪落实。
4.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各级园区组建企业专业服务团队,培养一批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研究、财务管理、招商服务等专业人才,从项目招引到落地、飞出、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提供飞出、飞入“一对一”的全生命周期协同服务。
5.提高审批效率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推行“多证合一”“多批合一”“多图联审”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实现审批服务“一网办”“自助办”“掌上办”,推出一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打造“办事跑一次”“24小时不打烊”服务模式。
(三)强化园区“飞地经济”考核
鼓励各园区开展“飞地经济”先行先试,将园区“飞地经济”探索实践成效纳入园区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区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加分项,严格组织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