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扎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2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4.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废纸利用量增长1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全面深化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构建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格局。
1.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构建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融入省“1313”四级实验室体系战略规划,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创平台,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发共享。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支持企业在原料脱碳、工艺技术清洁改造、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积极参与省级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推动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新能源交通工具等技术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3.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完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引进模式,引进培育一批低碳技术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驻日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一批低碳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