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要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老旧小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对机电设备进行调适和运维,对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开展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建筑能效监管,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2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行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推广清洁能源和跨区域供热体系,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全市工业余热新增供暖面积75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完成省下达任务,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使用绿色建材对农房实施节能改造,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攻坚行动,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开展“光伏+清洁取暖”试点,因地制宜选择取暖方式。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广电气化大棚、电气化养殖、电热泵采暖等电气化应用,全面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交通运输系统,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强货运铁路线网建设,加快推进坪岚铁路扩能改造等工程,提升铁路货运量。提高大型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支持新建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建设铁路专用线。集约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交通基础设施共用通道、线位、桥位,提高通道利用效率。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大力推进日照港大宗干散货智慧绿色示范港口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和绿色机场,持续推进老旧交通设施绿色改造,有序推进充电桩、LNG加注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及公路等沿线区域布设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加快推进港口船舶岸电技术、新能源使用、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改造等,推动交通与能源领域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