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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光伏规模化应用)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26 | 28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四)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光伏规模化应用)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

2022年4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围护结构、机电系统改造的装饰装修类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等强制性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板屋顶覆盖率不宜低于40%。当标准具体条文存在国家标准与深圳市现行地方标准不一致时,从严执行。积极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

三、高标准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

(一)全面发展高标准装配式建筑。

全面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研发用房或产业用房)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

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区重大项目、标志性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或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评价达到AA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其他建设项目按照高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

(二)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创建。

鼓励各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模块化建筑、钢结构居住建筑、装配式装修项目等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建设单位积极选取项目开展市、区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现场观摩活动。

四、加强信息赋能,促进智能建造协同发展

(一)严格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要求。

全面落实《大鹏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区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报建、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使用BIM技术。

(二)积极开展智能建造试点。

全面落实《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新区重点片区、重大项目中分别遴选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方面开展智能建造应用试点。试点项目优先遴选中小学校、幼儿园、保障性住房、宿舍、公寓、轨道交通、“工业上楼”建筑等标准化程度高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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