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要素保障。省级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电网项目跟踪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积极采用“容缺受理+承诺制”“绿色通道”等模式办理,推行即报即办;加强对市、县对口部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要求,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范围,全力提升电网项目审批服务效能。
(三)夯实属地责任。市、县级政府要坚决扛牢压实推进电网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项目推进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加强选址选线、征地拆迁、青赔补偿等属地事项协调,优化变电站不动产登记办理手续,及时破解电网建设难点堵点问题,降低项目非技术成本,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四)提升建设质效。电网项目单位要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强与有关方面对接,确保选址选线、施工方案等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符合人居、环境、生态等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加强建设全过程管控,组织人、财、物足额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