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十四五”期间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企业向专业功能区集中,完善园区产业循环链条,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实施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集成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开展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整体设计,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省级以上园区(包括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加快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完成2005年前建成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约400万平方米。严格落实国家、省绿色高效制冷要求,持续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有序推进城市清洁取暖,不断提高工业余热供暖占比,统筹推进长输供热,建设改造完善供热管网,到2025年,清洁取暖率提高至80%以上,县城及以上城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四)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充分发挥铁路、水运绿色低碳运输优势,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及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运“公转铁”。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超前布局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省下达任务,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加快绿色仓储和绿色物流园区建设,加大标准化物流周转箱的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