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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500万元!广东某地出台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方案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19 | 28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7月17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印发。

方案提出,对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企业或者已在南海区登记在册的企业利用现有场地改造,三年内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非居民储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00万元及以上,按照建成项目装机容量给予投资方一定的补贴,每个投资方最高补贴150万元。

鼓励储能项目在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领域布局,对已完成项目备案且已投运的项目,按总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人一定的补贴,最高可达25万元。

鼓励企业多产多销,对储能电芯模组和储能系统集成(硬件)生产制造业企业,企业主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储能元器件、工艺装备、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产品生产制造业企业,企业主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企业紧密协作,引导和鼓励企业采购先进装备。对新投资建设并已完成项目备案的企业,采购上述目录内产品且采购总金额(不含税)超500万元的,按照总采购金额给予投资方一定的补贴。

支持南海区内企业或科研机构协同研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入库的创新联合体可直接申报“揭榜挂帅”和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500万元的政策支持。

原文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助推能源革命,构建安全可靠、绿色低碳、节约高效、智慧创新的新型能源体系。紧抓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南海新型储能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新型储能招商引资、产业布局,促进南海引进高质量新型储能企业落地,培育南海新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助力南海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稳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南海区发展实际,制定本扶持方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新型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电磁储能、储氢等形式。本方案所称新型储能产业,是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22〕160号)产业方向,鼓励发展新型储能产业,重点发展元器件、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储能系统集成、建设运营(电网侧储能、数据中心备用电源、5G基站备用电源、户用储能等)、市场服务(虚拟电厂、共享储能、储能大数据等)等领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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