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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市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14 | 37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岸线、锚地等资源,适度超前布局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充电桩、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方式间、区域间、层次间绿色交通协同。新建公用和专用充电桩、换电设施等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由近到远(城区到乡镇)、先直流后交流的原则分类分布组织强检工作,建立完善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建设。新建交通枢纽设施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进实施既有枢纽设施的绿色化改造工程。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基础设施智能化高效管理机制,提供停车大数据分析报告、错时及共享停车方案,提高泊位周转率和车位利用率,减少高峰时期碳排放。加快推进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设施,到2025年,港口新建普货泊位配备岸电设备实现100%覆盖。

(五)推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

坚决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推动重点领域能源高效率利用。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科学推进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评价考核制度,层层细化落实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和重点企业目标责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施能耗强度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鼓励企业开展能评报告投产验收、能源审计,通过市场机制鼓励更多用能企业自愿接受节能诊断等服务。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企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围绕能源消费统筹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探索开展多能互补耦合供能,支持余热供暖示范项目建设,推广清洁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取暖方式,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在园区规划环评中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实施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标准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聚焦辽滨经开区石化产业基地、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辽河油田等高耗能区域,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进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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