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整体部署、系统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辽宁省碳达峰要求,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本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碳达峰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
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关落实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