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要求。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和预留充电桩的比例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要落实直接建设达到15%,预留100%安装条件的建设标准。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支持结合实际条件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探索居住小区整体智能充电管理模式。相关部门应对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确保充电基础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
9.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探索第三方充电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人、车位产权方、社区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鼓励积极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电管理、多用户分时共享等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纳比例。引导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推广应用
10.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运用。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电动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融合发展,推进“V2G+V2B”集成分布式充电微网试点示范,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继续完善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鼓励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11.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研究将智能有序充电功能纳入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满足智能有序充电功能和需求。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探索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12.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设施推广应用,提升充电效率,强化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鼓励超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小功率直流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群充群控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充电便利性和充电体验感。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支持多车型换电互融互通,提升换电模式的通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