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上海:将220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市重大工程计划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13 | 2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7月13日消息,《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出,按照规定程序,将220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市重大工程计划,110千伏、35千伏及配电网升级改造专项工程等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区重大工程计划,并依法适用本市相关支持政策。

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快本市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电网的规划、建设和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府职责)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网建设。

市和区(县)政府应当把电网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优先落实建设条件,确保电网建设稳步推进。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电网建设推进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保障落实电网建设用地,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内的电网建设。

本市规划国土、建设交通、环保、房屋管理、消防、卫生、绿化市容、水务、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电网企业责任)

电网企业应当落实电网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电力、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技术标准,并按照电源项目与配套电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要求,依法组织实施电源项目的接入系统建设。

第五条(电网建设规划)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规划,依照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本市电网建设规划应当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家电网规划相衔接。

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结合电网建设规划,对必须进行规划控制的变电所(站)、输电线路通道(包括电力架空线走廊和电缆通道)等设施用地划定规划控制界线,并明确相关控制指标和要求。

电网建设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及区(县)政府组织编制居住区等规划时,应当与电网建设规划保持一致。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非法占用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确定的供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通道。

第六条(电网建设年度计划)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年度计划,作为当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网建设、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工作依据之一。

列入年度计划的电网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和区(县)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按照市、区(县)分工,落实用地指标。按照规定程序,将220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市重大工程计划草案,110千伏和35千伏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区(县)重大工程计划草案,适用相关优惠政策。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