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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07 | 26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3.优化居住区自用桩报装流程。持续优化“联网通办”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与电网、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合作,为购买新能源车的居民提供购车、接电、装桩“一站式”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居民区,推动供电企业主动与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协商,统一出具允许施工证明,备案制受理客户申请,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有关区政府、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就乡镇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医院、学校等对外公共服务机构所属公共停车场,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农家院、村委会等地配套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地建设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有关区政府、城投集团、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将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民心工程。有关区政府及承建企业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充电诉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对居民建桩需求上不封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社区应建尽建,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结合农村充电桩用电需求,高质量开展农村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政府、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充电新技术推广应用。基于超级快充、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等技术,打造光储充车网互动示范场站,持续优化快充网络布局,降低场站用能成本。在居民社区推广有序充电技术应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开展“移动共享”充电桩试点,示范应用小直流充电技术,进一步提升社区充电效率。(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充电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充电设施运营服务、行业监管、考核评价,实现全市充电服务一张网,居民支付结算互联互通。基于平台开展“津e充”APP建设,满足居民综合查询、智能导航、便捷支付等需求,实现便捷充电。(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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