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培育绿色交易市场。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实施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核查与清缴履约及其他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对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依规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督促落实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各地区要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模式。〔各县(市)区、经济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营造良好氛围。围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制定部署节能减排宣传工作计划。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加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VOCs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推广环保型家具家居产品。各类新闻媒体要讲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