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绿色生态转型发展,实施复垦绿化、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美丽宜居村350个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侵蚀治理和肥沃耕层构建,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实施东港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稳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重金属污染集中连片区域,指导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区。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到2025年,完成省级下达的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任务指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基础应用研究,引导和支持高校向绿色人才培养定位转变,加快绿色科研成果转化。深入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布局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着力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等技术瓶颈,培育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绿色技术领域企业牵头组建绿色技术产学研联盟,参与国家和省级绿色技术研发项目,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到202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做好国家、省、市各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政策宣传,组织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认定、项目征集及推荐,争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资金,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及推广应用。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促进绿色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推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畅通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丹东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