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提高供应链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和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推动制造业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加强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培育,推荐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申报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对标绿色物流先进方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引导更大范围内大宗货物运输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引导和鼓励传统货运物流企业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升级,推广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积极扶持发展龙头货物运输企业,以点带面促进全地区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有序发展。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积极鼓励引导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发展智慧仓储和智慧运输,运用现代化货运平台开展运输行为。提升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在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使用驾驶模拟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丹东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拆解能力建设,建立废旧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回收处理体系。鼓励废旧家电拆解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实现全市废旧家电拆解能力与产生量基本匹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融入绿色贸易体系。以绿色“一带一路”创建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研究机构、民间团体的交流合作机制,搭建平等对话交流平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管理制度、节能环保产业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三)加大绿色产品消费引导力度。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大力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能效、水效标识管理要求,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能效标识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按规定将检查结果录入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