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开展政策梳理、资料学习、企业座谈、深入调研和部门研讨等工作基础上,重点对我市储能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细致摸底和认真评估,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支持诉求,拟定7大方面共20条措施。
其中第一、二、三大点,重点从新型储能生产制造端出发,支持生产制造企业集聚东莞,并加强技术研发创新与产业化支持,增强企业抢占海内外市场竞争力,推动东莞新型储能品牌打造。第四大点,重点从新型储能应用端出发,鼓励电源测、电网侧、用户侧多元化应用场景开发,并对用户侧先进储能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补贴,对建设一定规模的新型储能设施给予电力保障及优先支持,以更广泛的应用推广,为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建设绿电高地打下基础。第五、六、七大点,重点从金融、平台、人才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支持,营造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7大方面共20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分别从龙头企业投资落户、新型储能企业增资扩产、新型储能企业技术改造三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因增资扩产取得东莞商业银行机构新增贷款的,每个项目按利息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政策着重缓解企业新增厂房、设备投入大等扩大发展压力,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跨赛道发展新型储能。
(二)支持产品研发和创新,分别从新型储能关键研发、创新载体建设、参与标准制定与知识产权运用四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创新载体,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政策在全市普惠性奖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多元新型储能新产品、新技术全面发展。
(三)支持企业市场拓展,分别从打造和推广东莞储能品牌、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认证、企业赴外参展三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开展电池产品认证,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权威认证,按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着重缓解企业电池产品出口所需认证多、费用高的发展压力,帮助企业适应出口规则,扩大海外市场。
(四)支持多元化场景开发,分别从新型储能用户侧示范应用项目、新型储能设施布局两大方向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型储能用户侧示范应用项目,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不超过300万元,政策着重降低企业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支持更多企业参与示范应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