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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量补贴0.3元/kWh!广东东莞重磅补贴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15 | 28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十二)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支持本地电厂灵活配储,鼓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新型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探索以新型储能为基础,建立能源综合服务机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和智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对建有2兆瓦时以上且已并网投运的新型储能设施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时予以优先电力保障,在申请电力增容时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五、支持加强产业链金融保障

(十三)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向新型储能龙头企业、关键领域“补短板”项目、“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以及新一代电池技术项目倾斜。鼓励市级其他政策性基金向新型储能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十四)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配套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配套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行动,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中支)

(十五)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储能企业和东莞企业在海外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项目定制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为新型储能产业链企业提供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优惠。举办专场资本市场论坛、融资培训会等,为新型储能企业上市提供“零距离”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中支)

六、支持打造产业集聚生态

(十六)支持建设新型储能产业园区。支持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以新型储能电池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为重点打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支持“4+2”标准化产业片区,松山湖、塘厦等镇街(园区)建设一批先进储能研发制造园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创建省产业园、省特色产业园。鼓励各镇街(园区)建设一批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优先面向新型储能企业开放。〔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十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新型储能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采取事后资助形式,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支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支持联盟、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对储能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予以一定资助,支持其开展产学研合作、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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