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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量补贴0.3元/kWh!广东东莞重磅补贴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15 | 28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支持产品研发和创新

(四)支持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瞄准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等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具有重大创新型和突破性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研发,研发项目符合《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建设创新载体。面向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新型储能电池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六)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储能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资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储能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8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新型储能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支持新型储能产业中小微企业从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获得专利转让或者专利实施许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企业市场拓展

(八)支持打造和推广东莞储能品牌。鼓励企业提升储能产品服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在重点合作区域积极推介东莞储能品牌和集成服务商。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在重点区域和新兴市场拓展销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九)支持新产品认证。对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开展电池产品认证,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权威认证,经核准,按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支持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支持企业拓展新型储能市场,对参加境内外线下专业展会的储能企业,在国家、省政策资助基础上,市财政按境外展实缴展位费的20%、境内展每个标准展位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充资助,各级财政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实缴展位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支持多元化场景开发

(十一)支持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支持建设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强化“智能化设备+场景化应用”高效协同。支持用户侧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光储一体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用户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经认定后,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同一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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