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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量补贴0.3元/kWh!广东东莞重磅补贴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15 | 29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七、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九)支持引进专业人才。支持引进储能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支持储能人才培养。支持相关院校增设储能相关专业,支持新型储能企业与市内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专业实用型人才和技术工人。支持鼓励新型储能产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核准,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其他事项

本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进行相应调整。本措施涉及奖补条款的执行范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与东莞市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地方,按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对新型储能企业扶持举措。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提出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重点加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积极试点示范、加快规模化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做好政策保障,推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2023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对新型储能发展提出详细指导意见,其中对东莞提出4大领域布局安排,分别是珠江口东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以及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

东莞得益于万亿级消费电子产业以及锂电池行业发源基础优势,新型储能产业基础、产业链条及配套均位于全国前列,越来越多企业跨领域布局新型储能,集聚了覆盖电池材料、设备、制造、系统等环节的龙头企业以及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具备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的基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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