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窃取、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四)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五)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六)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七)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参考人员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国网(办/4)101-2021)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网人才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